县直各单位:
按照《太 (略)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检查的通知》要求,近期,我局对太 (略) 县直各单位2024年1月—2024年6月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经各单位自查和财政部门重点核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监督检查基本情况
经检查,太 (略) 县直部分单位采购需求都能够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在组织实施相关政府项 (略) 场调查,采购需求清楚明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能够充分考虑采购活动必要的实施时间、条件设置,采购方式选择合理正确,采购活动的安排符合实际。各单位能够依法依规选定代理机构按照采购需求特点,合理选择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定价方式、落实节能环保采购等相关政策,采购活动井然有序。
二、存在问题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个别单位的采购需求管理不够完善,存在采购需求管理调查报告不详实、技术商务要求不明确等问题。
三、意见建议
请各预算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采购需求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略) 下发的《太 (略)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检查通知》相关要求,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工作,为提高全县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全面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维 (略) 场秩序和进一步优化我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奠定基础。
太 (略)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