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0 文章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年产10万吨环保覆膜砂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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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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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环保覆膜砂项目 | |
凯盛石英材料(海南)有限公司" | |
(略) 昌洒镇昌洒村委会矿业大道1号 | |
海南 (略) | |
凯盛石英材料(海南)有限 (略) 昌洒镇矿业大道1号上,本项目拟在现有厂区预留发展用地上新建设一条年产*吨环保覆膜砂生产线。新建原料区、烘干车间、覆膜车间、成品区,配套的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燃料系统等辅助设施。项目占地面积3584m2 ,总建筑面积 3584m2 ,其中3528m2为覆膜砂车间占地面积,LNG站占地面积为56㎡,将在整个生产基地的最北端建设一个LNG站,储存天然气罐,由管道输送至覆膜砂车间作为燃烧能源。项目建成后将年产环保覆膜砂*吨。 | |
运营期1.废气:项目车间建设为四面彩钢围挡加顶棚的全封闭车间(留有出入口)、地面硬化、定时通风、定时清扫车间地面;项目烘干机、加热机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的 DA00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混炼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 UV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的 DA003排气筒有组织排放;上提投料、筛分等工序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 高的 DA003排气筒有组织排放。2.废水: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却循环废水。本项目生产时的冷却用水为循环用水,不对外排放,定期补充损耗。项目已在厂区四周设置雨水截流沟对雨水进行截留,将初期雨水引入初期雨水沉淀池内 (略) (略) 中。3.噪声:项目新增的噪声源主要为摇摆筛、圆破碎机等生产及辅助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的强度值约在70~80dB(A)之间。由于覆膜砂车间采取的是全封闭式厂房,项目生产设备均放置于车间内,隔音效果较好。项目所采取的措施可有效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废气粉尘妥善收集对外销售或用于采矿坑填埋;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项目活性炭依托原厂危险废物间进行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袋式除尘器需定期更换布袋,废布袋拟每年更换一次,收集后委托环卫清运;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相关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 |
本项目为[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25铸造用树脂砂、粘土砂等干(热)法再生回用技术应用,为鼓励类项目;对照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 年版)》的通知,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未列入名录内。本项目通过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属于制造业,且本项目内容不属于制造业中禁止事项和禁止措施。2022年8月 (略) 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凯盛年产10万吨环保覆膜砂项目准入的函表明:“凯盛年产10万吨环保覆膜砂项目未在产业准入禁止、限值目录当中,属于允许类产业,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规定”。因此该项目建设与产业政策是相符的。 | |
项目用地位于 (略) 昌洒镇矿业大道1号,拟建设一条年产*吨环保覆膜砂生产线,项目用地于文昌光伏玻璃砂及石英微粉生产基地内,已获得不动产权证,证号为:琼(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证载面积为:*.06平方米,证载用途:工业用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征询czwtit (略) “多规合一”情况的复函》文自然资函[2022]2737号:“经核查,年产*吨环保覆膜 (略) 昌洒镇矿业大道地段,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根据2018年省政府批准实施的《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其他独立性建设用地, (略) 总体规划地类。”根据上文表1-5项目与《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符合性分析、表1-4项目与《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和表1-1项目与海南省“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中可知,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单元,且本项目位于 (略) 昌洒镇矿业大道1号,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符合相关管控要求,因此项目选址符合《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和《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综上所述,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因此项目选址合理。 | |
项目所采用的生产工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的要求。生产工艺成熟,技术先进,产品质量稳定,污染物产生量小,具有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在同行业中处于较先进水平。 | |
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 0.*t/a,氮氧化物 0.0034t/a, VOCs 0.9t/a,烟{粉}尘0.327t/a。注:以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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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空气质量: (略) 环境监测站公布的《2021 (略) 环境质量状况》表示 SO2、NO2、PM10、PM2.5、CO和 O3,六项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全部达标即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域。本项目特征因子采用现场监测的方式进行评价,我司委托海南 (略) 于2022 年3月3日至5日对项目所在地进行非*烷总烃现状监测,由结果可得本项目非*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的标准限值2mg/m3。2.声环境质量:本项目声环境质量现状采用现场监测的方式进行评价。根据本项目特点,委托海南 (略) 于2022年3月3日-3月4日对本项目厂址所在地声环境进行了监测,在项目各厂界布设4个监测点N1、N2、N3及N4,进行昼、夜间噪声实测,结果可得本项目厂界与整个厂区环境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的2类标准要求。 | |
本项目涉及到的危险物质为危废间废矿物油、柴油储备罐、LNG,属易燃、易爆物质。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害性为P4,环境低度敏感(E3),环境风险潜势为I,评价等级应为简单分析。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类型为LNG、废矿物油和柴油的泄漏及火灾、爆炸等引发的次生污染物排放。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设计,在认真落实有效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风险水平可接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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