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南源供水中心:
你中心报来《取水许可的函》《取水许可申请书》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及专家审定意见。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同意本项目从那思镇张屋水库取水,水源类型为地表水,用途为制水供水。最大取水能力0.0143m3/s,年取水量为45.#m3/年。取水口地理位置为东经108°59′56.4",北纬21°57′20.81"。项目退水主要有镇居民生活污水和水厂管理人员的生活污水,污水全部排入 (略) 理厂,经处理后排入那思江;取水工程设施类型为渠道引水。项目作为饮用供水时,请做好相关水质检测或咨询卫生健康部门。
二、根据《论证表》,张屋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为0.736k㎡,总库容40.#m3,有效库容34.#m3,多年平均流量0.028 m3/s,年径流量87.#m3。水源可靠,水量充沛,水资源丰富,满足本项目取水的需要,取水水量可靠。取水口现状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要求。
三、要服从取水管理要求,如因特殊原因水资源不能满 (略) 正常供水或项目取用水对 (略) 水域使用功能、生态与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时,无条件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取水的限制。如因取水对第三方造成影响或产生纠纷的,概由你中心自行解决。
四、应落实各项节水和保护措施,加强用水环节监控及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指标,以提高工程的用水效率,降低耗水量,并积极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取水和节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取水工程建设时,请按照国家 (略) 有关规定安装可接 (略) 水利厅实时监测系统的取水计量设施(非在线: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取水工程竣工并试运行30日后,请将取水工程或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的计量认证情况、试运行期间的取水监测结果等相关材 (略) ,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工程取水后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
六、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如国家建设需要,你中心须无条件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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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