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固镇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
现将《固镇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固镇县农业农村局 固镇县财政局
?????? 2024年8月27日
固镇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4年“粮改饲”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牧结合,加快我县饲草牧业发展,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484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4〕40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近年“粮改饲”项目实施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实施目标
(一)指导思想。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实施“以养定种、以种促养,种养结合、草畜配套”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支持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和专业化青贮生产企业等主体通过流转土地种植或与农户协议收购方式,开展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黑麦草等饲料作物种植,兼顾有饲用需求的饲料桑、饲用大麦、杂交狼尾草、甜高粱、小黑麦、黄竹草等区域特色饲草品种,收获加工以后以青贮饲草料产品形式由牛羊等草食家畜就地转化,全面提升优质饲草料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引导牛羊饲养从玉米籽粒饲喂向全株青贮饲喂适度转变,促进现代草食畜牧业绿色循环高效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
(二)实施目标。大力推进固镇县调整玉米种植结构,扩大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增加收贮量,全面提升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饲草料品种专用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商品化,全面提升种植收益、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今年省厅下达固镇县“粮改饲”奖补资金总额*元,2023年剩余31.*万元,总计302.*万元,分配“粮改饲”目标任务面积1.*亩。按照粮改饲面积亩数与实际饲草料收储量参考比例1:3计算,固镇县今年饲草料收储任务要达到5.*吨(以全株青贮玉米鲜重计)。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项目实施范围为固镇县境内,即玉米种植地、收贮制作地必须在本县境内。
(二)补助对象。享受项目补助的青贮饲料必须是全株玉米青贮或苜蓿、饲用燕麦、黑麦草等青贮,去籽粒玉米青贮、玉米秸秆黄储收储不在本项目补贴范围。项目支持以养带种的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实施主体。优先奖补具有较大规模青贮饲草料收贮能力、就近消纳畜禽排泄物能力强的草食家畜养殖场,兼顾具有稳定青贮饲草料供销订单的专业收贮企业(合作社)。其中,养殖场单体奶牛存栏5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50只以上。养殖场应具有明确的法人责任主体,并在县农业农村局备案登记。
(三)补助标准。按照我县2024年“粮改饲”任务及补助资金总量,我县在完成目标任务的前提下,采取“先收贮后补贴”的方式发放补助资金,所有收贮单位完成县级验收后,按照本年度下达项目资金总额/全县验收通过收贮总量核定每吨奖补标准,青贮饲料奖补金额不超过*/吨(每亩补贴不高于160元)。已享受此项补贴的饲草不得与肉牛肉羊提质增效项目等其他政策重复享受。
三、实施程序
(一)签订目标任务书(9月1日前)。县农业农村局与各实施主体签订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明确各实施主体完成的全株青贮数量、全株青贮收贮面积、时间节点、质量标准等;实施主体与种植户签订全株青贮收购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收购全株青贮数量、种植面积等。
(二)项目申报(9月30日前)。按照公开、公平、透明、自愿的原则进行申报,养殖场(户)、专业收贮企业等向所在乡镇政府申报,乡镇政府审核通过后汇总统一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申报材料须一式两份。
项目主体申报时,需如实填写固镇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申报表(附件1)、固镇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申报单位青贮饲料完成情况明细表(附件2),同时提供项目实施前、中、后期各阶段照片(项目实施前期指玉米收贮前、项目实施中期指全株青贮玉米收割制作过程中、项目实施后期指收贮基本完成后。在裹包过程中或封窖前,项目主体应主动联系属地乡镇和县农业农村局现场核验制作过程,并拍照打印作为申请佐证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对公账户信息(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自有饲料地种植青贮玉米面积产量明细、订单收购农民玉米的收购凭证(合同)、种植户名单、种植面积及产量明细。养殖专业合作社需另提供纸质版加盖合作社公章的合作社社员名单,每个合作社社员需单独提供一份申报材料。乡镇政府汇总填报固镇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青贮饲料收贮情况汇总表(附件3),同时收集整理企业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三)项目验收(10月8日-10月31日)。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后(对于乡镇审核通过,县级抽查核验制作过程等认为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县级将不予验收),联合财政部门组成验收组,现场核查测算全株玉米青贮量,青贮裹包按单包重量×数量计算收贮总量,青贮窖与青贮袋等其他收贮方式按照每立方米全株青贮折合0.8吨计算。验收组工作人员要逐场逐户进行核查,认真核实青贮种植面积、产量、收贮规模,验收结果须经收贮户与验收组人员双方共同在固镇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验收表(附件5)签字确认。
(四)资金发放(11月30日前)。根据项目验收结果,按照本年度下达项目资金总额/全县验收通过收贮总量确定奖补标准,核算补助额度,补助对象、标准及额度,经县农业农村局党委研究通过 (略) 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依据公示后的奖补清册,通过对公账户直拨方式支付补贴资金,若有结余资金结转至下年继续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筹协调、合力推进”的原则,成立以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乡镇、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粮改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24年固镇县“粮改饲”项目的组织协调、实施推进、资金监管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政策宣传、技术指导、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做好政策宣传。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利用广播、新闻媒体、养殖科技培训、科技进万家活动、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粮改饲”项目政策的宣传,营造浓厚的政策氛围,确保养殖场(户)、专业收贮企业等全面了解奖励政策,切实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和资金引导作用。
(三)加强过程监督。建立“黑名单”制度。各乡镇要加强对项目申报主体制作全株玉米青贮等的巡查监督,指导项目主体高质量完成“粮改饲”项目任务。县级验收时,如果现场抽样检验发现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将其它秸秆混入待验青贮的现象,立即取消主体参与项目申报资格,列入“黑名单”,不得申报下一年“粮改饲”项目,情节严重涉嫌骗取财政补贴的,移交司法部门严肃查处。自申报截止日期近一年内(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因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或巡查检查中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在兑付奖补政策时分档核减:行政处罚*元以下、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核减20%;行政处罚*元以下、未造成重大环境影响或食品安全事件的核减50%;行政处罚*元 (略) 警示片、媒体披露等,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取消奖补资格。
(四)强化技术保障。加大技术宣传,组织开展相关技术培训,甄选青贮制作良好的企业案例进行宣传,实施生物发酵,切实做好切割、压实、密封等关键步骤的相互学,深入一线指导生产作业,加大青贮饲料草料收贮、加工机械推广力度,降低生产成本,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规范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粮改饲”档案,对核实的青贮种植面积、收贮数量、补贴金额等有关资料、单据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做到“纸质文件留档、电子文档管理”。待项目实施完成后,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作为项目实施的重要依据。
附件:
1、固镇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领导小组
2、固镇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申报表
3、固镇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申报单位青贮饲料完成情况明细表
4、固镇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青贮饲料初验情况汇总表
5、青贮玉米秸秆种植收购合同(参考)
6、固镇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验收表
附件1:
固镇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领导小组
为更好地开展固镇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现将固镇县“粮改饲”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 伟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吴晓悠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仲 谋 县财政局党委委员
各乡镇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吴晓悠兼任办公室主任,*玉云、孟坤为成员。
同步成立固镇县2024年中央财政“粮改饲”项目技术服务专家组:
组 长:吴晓悠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王 辉 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主持工作)
*玉云 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主任
孟 坤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水产股股长
各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管理机构负责人。
附件2:
固镇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申报表
申报类型 | 1、养殖场(户)、企业、合作社[ ] 2、专业收贮企业[ ] | ||||
申报单位(盖章) (盖章)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法人代表 | 手机号码 | ||||
地 址 | |||||
青贮饲草料来源 | 1、自有[ ] 2、收购农户[ ] | ||||
收储方式 | 1、打包 吨 2、窖贮 吨 | ||||
计划收贮数量(吨) | 计划收贮面积(亩) | ||||
青贮窖容积(m3) | 贮存地址 | ||||
养殖品种 | 1、肉牛[ ] 2、奶牛[ ] 3、羊[ ] | ||||
场占地面积(亩) | 圈舍面积(m2) | ||||
养殖规模(头/只) | 动物防疫条件 合格证编号 | ||||
申请人签名(手签) | 年 月 日 | ||||
乡镇畜牧机构初审意见: 经确认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同意申报项目。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经工作人员 、 对项目场进行现场初验,认为该户全株玉米青贮质量合格,符合项目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同意申报。 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固镇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申报单位青贮饲料完成情况明细表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种植户姓名 | 玉米种植地址 | 种植户 联系电话 | 订单约定收购面积 (亩) | 产量(吨) | 种植户 签名 | 收贮户签名 | 备注 自种/收购 |
乡镇畜牧机构负责人(签字):
附件4:
固镇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青贮饲料初验情况汇总表
镇(乡)(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申报 单位名称 | 单位 法人 | 联系电话 | 自种收贮面积(亩)及吨数(吨) | 订单收购收贮面积(亩)及吨数(吨) | 收贮总面积(亩)及收贮总吨数(吨) | 初验结果 (合格/否) | 备注 | |||
附件5:
青贮玉米秸秆种植收购合同(参考)
*方(收购单位): 地址:
*方(种植户): 地址:
为了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发展草食畜牧业,加快粮改饲步伐,增加农民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基础上,就全株青贮玉米秸秆种植收购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种植面积
*方为*方落实种植青贮玉米,面积 亩(10亩以上)。
二、质量要求
收购的饲草符合《饲料标准》及国家相应标准,无霉变、无异味、无掺杂、无掺水及其他杂草。
三、收割要求
1、收割时间:*方种植的青贮玉米经*方实地验收同意后在指定的时间内全部收割完成。
2、收割方式:经*方实地验收符合收购标准的青贮玉米,*方自行收割并运送到养殖场的,每吨收购价不得低于___元;由*方使用机械到田间收割并运回到养殖场的,每吨收购价不得低于___元。
3、收购过磅:收购时,*方对*方自行收割的青贮带棒玉米秸秆进行过磅称重,*方到田间收割的,双方协商重量,对称重有异议,可与*方验磅复核。
四、付款方式
*方收购时每车过磅后即可给予付款,严禁打白条。*方过磅付款后应向*方出具收购票据。
五、违约责任
**双方签订种植收购合同后,必须按合同的标准要求安排生产收购,共同遵守信用,任何一方不得有借口违约。
六、合同争议
因不可抗力造成**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时,**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 (略) 起诉解决。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同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备案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方(签章): 代表(签章):
*方(签章):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6:
固镇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验收表
项目实施单位 | ||||
法人代表 | 手机号码 | |||
地 址 | ||||
青贮饲草料来源 | 1、自有[ ] 2、收购农户[ ] | |||
收储方式 | 1、打包 吨 2、窖贮 吨 | |||
实际收贮数量(吨) | 贮存地点 | |||
对公账户名称(全称) | ||||
银行卡号码 | ||||
开户行(全称) | ||||
验收组意见: | ||||
验收组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
项目实施单位法人意见和签名: 年 月 日 | ||||
县财政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