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标题:晋能控股 (略) 中央机厂服务2024年7月聘请法律顾问(三次发询) 采购公告
询比价
询价单号 | RA*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截止时间 | 2024-07-10 12:11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07-11 12:11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
中央机厂聘请法律顾问 | 项/年 | 1 | 项 | 2024-08-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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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 (略) 云冈区中央机厂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商务条款 1.报价要求:所报价格应含税含其他所有律师服务费用,注明报价税率。 2.资质要求:需提供必要的相关资质、资料,如律师事务所执行许可证、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服务地点: (略) 中央机厂。 5.结算及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票据齐全挂账付款,根据*方资金情况分期分批付款,36个月内付清。 6.服务要求:自签订合同后,按需提供法律服务。 7.服务范围:法律顾问需在本年度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为公司经营管理涉及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 <2>为公司草拟、审查、修改法律文书; <3>为公司拟签订合同进行修改,提供法律意见书; <4>以法律规范、协助完善*方企业合规制度; <5> (略) 的经济合同谈判和其他重大商务谈判,提供法律意见,准备或审核所需的资料及所涉法律规范,协助制定谈判方案; <6>应需代公司发布声明、公告、致函等法律文书; <7>参与、处理公司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纠纷; <8>为公司内部起草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9>应中央机厂要求,每年不少于 2 次向公司员工进行业务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或者举办专题讲座、培训; <10>应需参与信访接待和信访法律咨询,对重大、复杂信访案件提出法律意见或处理建议; <11>免费代理服务期限中央机厂所涉及至少3起民商事、行政案件,不区分诉讼标的额,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非诉讼等案件以及一审、二审等阶段的涉诉代理服务。其余涉诉案件双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8.中选方案:按整包中选。 9.供应商需签定《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附件),对服务质量、服务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 10.供应商违约规定: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 (略) 业务 3-6个月;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 (略) 业务 6-12个月;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 (略) 业务12个月以上并列入晋能控股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技术条款:
1.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2.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基本资格: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行政司法部门颁布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注册资本要求大于或等于*元,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需在20名以上(含20人); (3)人员要求:供应商需委派项目负责人1名,应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备20年以上工作经验律师事务所主任优先)。(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涉及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具体资料为:常年法律顾问合同5份(顾问单位为政府单位、政府部门、大中型国有企业、煤炭企业者优先及担任过晋能控股集团范围内二级单位法律顾问者优先),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状态;(2)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 (略) 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元
六、报名要求:1.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2.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基本资格: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行政司法部门颁布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注册资本要求大于或等于*元,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需在20名以上(含20人); (3)人员要求:供应商需委派项目负责人1名,应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备20年以上工作经验律师事务所主任优先)。 (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涉及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具体资料为:常年法律顾问合同5份(顾问单位为政府单位、政府部门、大中型国有企业、煤炭企业者优先及担任过晋能控股集团范围内二级单位法律顾问者优先),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状态; (2)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 (略) 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略) 监督电话:0352-5 (略) *@*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