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部门意见 |
1 | 厦龙烧结砖改扩建项目 | (略) 新罗区雁石镇上老村太路坑 | (略) (略) | (略) 新 (略) | 该公司原有年产煤矸石砖12000万块生产线项 (略) 新罗区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含自主验收),建设地 (略) 新罗区雁石镇上老村太路坑,占地面积约26668平方米,实际年产煤矸石砖9000万块。现该公司计划通过调整厂区布局实施本项目,主要在厂区内新建陈化库、联合车间各一座及其他配套设施,联合车间设置原料制备车间、制砖车间并布设2条隧道窑和2条干燥窑,生产原料为煤矸石、页岩、粉煤灰和污泥(淤泥),生产能力为年产9000万块折标烧结砖,建成后全厂年产18000万块折标烧结砖。 | (一)施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期,落实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隧道窑焙烧废气经新建脱硫塔(采用湿式双碱法脱硫除尘工艺)处理后通过新建35米排气筒(DA004)排放,原料破碎、筛分粉尘依托现有工程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污泥(淤泥)储存区应进行必要的除臭处理,煤矸石存放应采取防燃措施,物料装卸、堆存、输送过程中应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洒水等必要的抑尘措施,及时清扫收集沉降粉尘。 (三)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脱硫除尘用水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四)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厂区生产工艺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场所,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人员及时清运。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二氧化硫35.28吨/年、氮氧化物39.47吨/年,其中新增排放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8.4吨/年。 | 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按规定公开了环评报告全本。 |
一、公示时间:**日-**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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