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发改社会发〔2022〕455号
关于镇江市烈士陵园修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烈士陵园管理处:
你单位《 (略) 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修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满足爱党爱国教育和传播红色文化需要,解除当前纪念设施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镇政发〔2020〕50号)的相关规定,同意你单位 (略) 烈士陵园修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
二、项目代码
2211-*-04-01-*。
三、建设地点
(略) 烈士陵园(鼓楼岗119号)。
四、建设内容
建设主要内容包括:
1.烈士纪念碑修缮,施工面积约852平方米,拆除纪念碑原有墙柱面饰面和墙柱面龙骨,重做纪念碑幕墙的主次龙骨和挂件,采用25毫米厚天然红色火烧面花岗岩重装饰面;
2.烈士纪念馆修缮,施工面积约2240平方米,拆除纪念馆原有墙柱面饰面和墙柱面龙骨,重做纪念馆幕墙的主次龙骨和挂件,采用25毫米厚蘑菇花岗岩重装饰面;
3.陵园配套设施修缮,包括忠烈亭、英烈亭、停车场原有地面拆除和重新铺装,东侧和北侧围墙新建。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500万元,建设资 (略) 政府意见确定。
六、项目法人
(略) 烈士陵园管理处作为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你单位应 (略)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节能、消防、安全生产、招标等相关工作,同时应配合本委和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管理。
七、集中建设单位
???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政府投资项目集中组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19〕64号)要求, (略) 住建局确认,项目集中 (略) 城建集团。
八、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办理相关手续,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
九、本批复不作为办理房屋征收拆迁、工程招投标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依据。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方案和概算,且未履行完备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实施。
十、本批复有效期1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如向本委提供的申报材料不真实,本批复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2日
抄送:市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