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镇八里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4年度第13批次1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昌黎镇八里庄 (略) 集体土地,西至昌黎镇八里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昌黎镇八里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昌黎县气象局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166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行政办公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10日开始,由昌黎镇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10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 (略) 站查询,网址为http://**.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