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高速扫描仪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函 |
【信息时间:2024-10-12】 |
致相关采购当事人: 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采购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性,我 (略) (略) (略) 委 (略) (略) (略) 高速扫描仪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采购人提供的项目需求原文转发(详细技术需求见附件——项目需求书),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诚请相关采购当事人依法提出项目需求书中存在的问题。我中心将提出的意见及时转交采购人,并请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技术需求。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6日16:00。 采购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函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征求意见有效期内提出,并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原件方式或传真方式送达我中心。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中心不予受理。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中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提出意见的,采购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意见函件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 征求意见受理时限:三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0月12日 (略) (略) (略) 高速扫描仪采购项目需求书供应商意见函 (略) 政府采购中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求书,现提出意见如下: □ 资质要求具有倾向性(详见附件) □ 技术需求具有倾向性(详见附件)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x月x日 附件: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求书的详细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