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省 (略) ,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 (略) 省 (略) 。:
1. 招标条件
* 明市 (略) 区洋溪镇人民政府的编号为ZNX-SM[ * 号的洋溪镇连茂村长圳下旅游公厕( * 期)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明市 (略) 区洋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中 (略) 。 (略) 条件, (略) 的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洋溪镇连茂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 *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施工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0元;本项目K值为8%,发包价为: *** 元(发包价保留至整数位)。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根据梅政办[ * ] * 号文规定本项目的投标人应符合资质要求且注册地在 * 明市 (略) 区、税收在 * 明市 (略) 区缴纳的企业( (略) 建筑产值企业名单为准)。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 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略)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 (略) 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 (略) 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 (略) (略) 的“福 (略) 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略) 之日的前 * 年内( (略) 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7. (略) 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略) 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略) 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③ (略) 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 (略) 审查。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 * 年1月 * 日至 * 日,每天上午 8 时 * 分至 * 时 * 分,下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 (略) 时间,下同),到 (略) 中 (略) ( * 明市 (略) 区汇鑫大厦 * 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勘察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包封的方式提 (略) ,包封袋自备,并于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 仟元整(¥ * 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年 1 月 * 日 * 时 * 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略) 中 (略) 会议室( * 明市 (略) 区汇鑫大厦 * 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 (略) 资料收款凭证原件( * 份凭证仅代表 * 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 年 1 月 * 日 * 时 * 分前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明市 (略) 区洋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 * 明市 (略) 区洋溪镇人民政府,邮编: *** ;
电话: *** 联系人: 陈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中 (略) ;
地址: * 明市 (略) 区汇鑫大厦 * 楼,邮编: *** ;
电话: *** 联系人:余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