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湘0902邢初285号故意伤害一案选取鉴定机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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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湘0902邢初285号故意伤害一案选取鉴定机构公告 根据湘高法发[2018]34号文件《 (略) (略) 对外委托工作规定》,本院拟定于**日9:30时,根据报名情况,采用先协商,协商不成在“ (略) 委托鉴定系统”上运用系统摇号软件随机选择的方式选择专业机构。符合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可于**日17:00前进行报名申请。 司法技术室电话:0737-* 联系人:杜浪 司法技术室监督电话:0737-* 联系人:陈琳 监察室监督电话:0737-* 联系人:龚一平 委托事项: 1:对被害人龚登明的损伤程度重新进行司法鉴定。 2:对被害人龚登明的伤残程度、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后续治疗费重新进行司法鉴定。 3:在重新鉴定时对龚登明进行直接检验。 备注:原鉴定 (略) 前进司法鉴定所 (略) 资阳公安局资阳分局物证鉴定室 (略) 资 (略)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