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略)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项目编号:*338
项目规模:项目新建日处理能力500吨垃圾焚烧发电厂,年处理量18. *吨。 该工程设置1台5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配置4.0MPa/ 400°C蒸汽参数的余热锅炉,一套12MW凝汽式汽轮机+12MW发电机,年发电量约0.7967*108kWh, (略) 电量约0.6453*108kWh/a,配套建设5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新建200吨/日渗滤液处理站等。
标段(包)名称: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投标人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1)或者(2):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2)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工程)*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专业*级或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国家相关文件的设计深度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环保排放标准:通过环保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并与环保部门监 (略) ; (4)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达到行业标准; (5)交付标准: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
标段(包)招标范围: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包)开标地点: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略) 浑 (略) 1号21世纪大厦B座)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无不良行为记录; (5)通过 (略) 上二次刷卡验证(无在建工程和不良行为记录)。 2、设计负责人要求: (1)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热力工程、建筑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2)无不良行为记录。 3、施工负责人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无不良行为记录; (5)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
标段(包)估算价:*.53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到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9-13T01:30:00.000+0000
递交地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 (略) 上递交
开标时间:2024-09-13T01:30:00.000+0000
开标方式描述: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其他公告内容:其他要求: (一)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http://**)”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2)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企业近3年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以《 (略) (略) 》公示查询的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记录为准。(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具有工程总承包业绩(或EPC)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2、业绩类型要求:只须符合下列(1)、(2)情形之一: (1)1个工程总承包业绩(或EPC); (2)具有1个设计业绩和1个施工总承包业绩。 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三)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以下为最低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1名、施工负责人1名(可由项目经理兼任)、设计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或档案员)1人,以上人员均应持有相应执业或资格或上岗或从业证书。
监督部门: (略) 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024-*
招标人:新民新基 (略)
地址: (略) (略) 梁山镇梁山村
联系人:李贵明
电话:024-*
邮箱:*@*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 (略)
地址: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03-812室
联系人:刘*峰
电话:024-*
邮箱:*@*q.com
招标公告附件:点击查看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点击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