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续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产函〔2023〕341号)、《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宁县2023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福九味”中药材)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政规[2023]8号)、《关于印发2024年建宁县“福九味”产业集群建莲标准化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续建方案的通知》(建农〔2024〕47号)及《关于做好2024年建宁县“福九味”产业集群建莲标准化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建委农办〔2024〕17号)等文件要求,各申报主体经乡镇审核、县 (略) 审批后,县 (略) 于2024年9月18-30日组织人员进行了项目验收。现将验收结果给予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七个工作日),期间若有异议,请拨打0598-#进行反馈。
附表1:2024年莲子社会化服务集中加工点建设(莲子购机)验收结果汇总表
附表2:2024年优良种藕繁育基地建设验收结果汇总表
附表3:2024年标准化生产、种藕基地和加工服务点示范综合体建设验收结果汇总表
附表4:2024年建莲标准化生产示范片建设验收结果汇总表
建宁县 (略)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