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 (略) 内营房改造工程项目(二次)
补遗文件01号
至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楚雄 (略) 内营房改造工程项目(二次)招标中: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业绩个数不小于1,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300,竣工时间在2019-1-1后,业绩内容为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证明等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修改为:业绩个数不小于2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竣工时间不小于2020-1-1,业绩内容为房屋建筑施工或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证明等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20日09:00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现将变更后的招标文件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由于未及时下载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由此带来不便请予谅解!
招 标 人:楚雄某单位(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单位章)
时间:2023年0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