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传 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莱山区迎春大街172号祥隆国际大厦2006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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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传 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莱山区迎春大街172号祥隆国际大厦2006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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