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项目名称: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2024-JKEBKJ-F1005
- 采购需求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 本次招标为蔬菜类、水果类、畜肉类、禽肉类、蛋类、水产冻货类、干货调料类、奶制品类和主食杂粮类、饮品类等全品配送,预算约*元。供应价格低于大型、 (略) 零售价10%以上 | 详情见附件1、2 | *元 | 2024年10月 |
- 概算金额
预算金额:*元(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 预计采购时间及项目地点
预计采购时间:2024年10月
项目地点: (略) 沈河区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企业或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八、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本采购意向公式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0日。
1.供应商对本次公式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公示期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上报,邮件全部内容须为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电子邮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9时30分。
2.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3.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附联系方式,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及意见建议,*@*q.com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