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情况
原成都电业局都江堰供电局 (略) 金江社区五组,共由3个地块组成(土地证编号分别为:都国用(2013字)第4308号、都国用(2013字)第4309号、都国用(2013字)第4310号),主要为所在地提供电能,进行电力安装、线路维修等活动。第4308号地块内设置办公楼、仓库、维修车间和露天的变电设施,第4309号和第4310号地块内主要设置配电室等设施。本次调查地块中心经纬度为:北纬30°58′2.72″,东经103°37′36.54″,地块总面积为4918m2。
(略) 国土局1992年10月28日取得的“都土建准字(1992年)第50号”准予征用地通知书可知将该地块规划为青城桥工业区用地,原成都电业局都江堰供电局1988年在此建成,2013年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国土使用证见附件1。该供电局于2015年退役,2017年地块使用 (略) 土地储备中心收回,2018年3月建筑物全部拆除,2018年至今该地块为荒地,仅附近住户种植农作物。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04月发布的《 (略) 主城区E片区f、g、j、k单元局部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公告》,本地块未来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因此按照相关要求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内容
四川佳 (略) 按照《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 (略)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等文件要求,于2022年6月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等工作,并根据前期调查工作制定了本项目的监测方案。于2022年8月至2022年9月完成现场土壤、地下水采样、实验室分析等工作。根据实验室分析结果,最终形成《原成都电业局都江堰供电局(第4308号、第4309号、第4310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论
被调查地块土壤中所有监测因子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因子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148-2017)标准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
根据以上标准筛选值使用规则,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低于风险筛选值的,因此本场地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一步开展土壤风险评估及治理修复,相关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调查单位: (略) 佳 (略)
联系电话:028-*
公示日期: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