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验收
预拌商品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
发布时间:2024-08-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8〕887号)等相关规定,建 (略) (略) 2024年8月21日组织各参建单位对现场进行了验收。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四川 (略) ,施工单位、监 (略) (略) 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认为:“预拌商品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预拌商品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等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19日,公示期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 (略)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四川省/ (略) /东兴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