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管道全线均位于都昌县境内,管线全长31.32km,管径为DN200,支线设计压力6.3MPa,设计年供气规模0.6亿Nm3/a。蔡岭-都昌天然气支线由蔡岭阀室向南穿越G56杭瑞高速、G22都九高速后由北向南沿S210省道敷设至位于汪墩乡的都昌分输站,管线途经蔡岭镇、徐埠镇、汪墩乡。都昌分输站中心点坐标为北纬29°18"28.56",东经116°14"56.58",茶铺阀室中心点坐标为北纬29°22"5.70",东经116°18"36.15"。项目新建茶铺阀室1座(主要建设工艺装置),都昌分输站1座(主要建设工艺装置和办公生活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2019年3月11 (略) 场监 (略) 名称为江西 (略) )委托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 (略) (原紫金道合(江西)环保产 (略) )于2018年6月编制完成《江西省 (略) 一期工程蔡岭-都昌支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9月6日取得原都昌县环境保护局“都环评字[2018]30号”文件批复。2018年8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1日进行调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为*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5.9%。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江西省 (略) 一期工程蔡岭-都昌支线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相关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油气管道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的建设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四个因素与环评阶段对比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施工期间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
1、水环境:施工期采取了有效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规划了施工场地的临时供、排水设施;施工废水主要有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施工设备清洗废水、试压废水,经采取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抑尘洒水。
2、大气环境:施工期制定了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开挖面及时洒水,及时清运开挖泥土,对易起尘物料加盖篷布,配备了专人清扫场地 (略) 。施工垃圾及时清运、适量洒水,有效抑制扬尘。
3、声环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了施工期声源设备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减轻施工期作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工程部分管线采用顶管方式,管道铺设后,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就地回填。
5、生态环境:经调查,本项目施工期间按照水保方案进行施工;对施工人员加强了宣传教育工作,未发生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和砍伐林木现象。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来自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站场绿化。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站场排放的废气主要有清管作业时的收球筒、系统检修、系统超压、分离器更换滤芯等作业放空时排放的天然气。放散天然气通过站场及阀室的放空系统排放,排空管高度20m,直径100mm。运营期的天然气主要通过大气扩散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站场和阀室的机械设备噪声、排空噪声。系统排空为偶发瞬时噪声,选用噪声低的机械设备,通过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管道运营期会产生一定的空气动力噪声,本项目管线均埋地敷设,经管道和土壤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噪声很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清管收球作业废渣、分离器检修粉尘、机械设备保养废润滑油、废铅酸蓄电池、生活垃圾。清管收球作业废渣、分离器检修粉尘与生活垃圾一道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润滑油、废铅蓄电池产生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在都昌分输站建有10m2危废暂存间。
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保管理和风险防范
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设了环境风险应急设备库和设备存放点,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及相应的应急设备和物资。
(2)排污口规范化的检查
各污染物排放口、主要噪声排放源、一般固废暂存点、危废暂存间等,已按规范要求设置环保标识牌。
(3)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环评及批复要求,项目以站场为边界点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经视频查看及线上咨询,项目周边环境与环评阶段一致,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未新增环境敏感点,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设置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江西 (略) 于2022年8月15日委托江西 (略) 对本项目竣工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调查,依据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一)废水
验收调查期间,都昌分输站处理后废水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石油类监测值均满足参考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852-2015)表1高效集约发展区污水处理系统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城市污水再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010)标准。
(二)废气
验收调查期间,茶铺阀室、都昌分输站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浓度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
验收调查期间,茶铺阀室、都昌分输站东、南、西、北边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地表水
验收调查期间,所监测穿越地表水断面上、下游水样中pH、DO、CODMn、CODCr、BOD5、NH3-N、总磷、石油类监测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Ⅲ类标准。
(二)地下水
验收调查期间,所监测的四房村和茶铺村地下水井中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挥发性酚类、耗氧量、氨氮、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汞、砷、镉、六价铬、铅、钾、钠、钙、碳酸根、碳酸氢根等监测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
(三)环境噪声
验收调查期间,所测茶铺村、仲东、四房村3处声环境保护目标环境噪声现状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本项目废水、废气及噪声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