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略) 改性聚氨酯等新材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大 (略) 委托辽宁 (略) 开展《大 (略) 改性聚氨酯等新材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 (略) 法规及规定,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 (略) 改性聚氨酯等新材料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长兴岛经济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增反应釜、加热及冷却系统等辅助设施,预计年产2000吨改性聚氨酯等新材料产品,该项目不新增用地。
项目投资:*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 (略)
联系人:温明发电话:0411-*
电子邮箱:*@*lliansheng.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辽宁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其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导则的规定,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阶段、环评报告书的编制阶段。第一阶段,开展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识别并筛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子。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第二阶段,进一步工程分析,开展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布点监测,进行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项目的环境影响。第三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成果,分析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提出环境管理要求,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处于第一阶段,向公众首次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本阶段主要公示项目基本信息、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评价机构名称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两种形式,对上述公示内容提出意见。
公示单位:大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