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略) 两轮电动车制动器智能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工作公告
《湖北 (略) 两轮电动车制动器智能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已经由湖北 (略) 编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敬请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及时与我们联系。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两轮电动车制动器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荆门高新区常青路1号
(3)建设单位:湖北 (略)
(4)主要建设内容:扩建,增加500万套/年两轮电动车制动器,新建厂房2万平方米,增加机加工、装配和涂装生产线,配套建设环保设施。。
(5)主要工艺与污染物情况:项目建成后会产生污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苯、二*苯、氨、氯化氢,废水污染物主要是有机污染物,包括COD、氨氮、*苯、二*苯等;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机油、漆渣、废切削液、废铝屑、生活垃圾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 (略)
联系人:周总
电话:*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湖北 (略)
地址: (略) 东宝区长宁大道11号1栋301室
联系人:刘元锡(环评工程师)
电话:*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意见表的下载地址: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信息公开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或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