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9号)精神,我局于6月7日发文,组织开展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2024年8月26日申报结束。期间共收到两家申报对象:1.平潭县好收成农民专业合作社;2.平潭岚丰家庭农场。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4日,如果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9月13日前,反馈至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处,联系人:林小平,联系方式:0591-*。
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