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乌审旗康庄石材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乌审旗康庄石材经营部。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乌审旗图克镇商砼园区,坐标N:39°3"24"、E:109°21"14"。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22.57亩,主要建设厂房、办公用房、职工宿舍等其它附属设施。主要设备为石材加工及打磨设备等。
项目总投资:1000 万元,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建设年限:2021/11至2023/11。
二、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
1、项目立项审批合法性及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风险;
2、项目建设期拖欠农民工工资、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资金筹措,对周边交通和居民的影响风险;
3、项目破坏环境的风险、水土保持等因素。
三、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的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
1、建议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开展相关核准、审批工作;
2、切实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确保群众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保证项目安全生产;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施工队*管理、施工组织;
4、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建设资金的落实和到位;
5、严格监管施工单位进行文明施工,减少扰民,加强环境保护等;
6、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预警防范的动态管理等。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如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公示单位(建设单位):乌审旗康庄石材经营部
联系人:刘建国 电 话:*
Email:*@*q.com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7日
咨询单位:内蒙古瑞亨 (略)
联系人:闫海霞 电 话:*
Email:*@*q.com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