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第16号
根据《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财政局批准同意,决定对电脑、家具、仪器设备等报废资产依法进行处置。具体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处置内容:(以现状和现场确定的范围为准)。
二、处置底价 3200 元。
三、展示时间、地点:2021年 7月21日---- 7月 27日止(工作日), (略) (略) 500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仓库 。
四、报名时间、地点:2021年 7月 21日----7月 27日 15时止(工作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务科。
五、处置时间、地点:2021年7月28日下午15时,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楼会议室。
六、凡有意参加资产处置者,请携带有效证、照(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并缴纳保证金1000元。
联系人:朱颖洁
联系电话:0573-*
监督电话:0573-*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 7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