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 (略) (迁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石排 (略)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迁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占地面积 *** m2,建筑面积 *** m2,从事充电底座、塑胶支架的加工生产,加工生产充电底座50万个/年、塑胶支架36万个/年,员工人数约50人, (略) 区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 (略) 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1、注塑工序有机废气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 (略) 理,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气筒高空排放;2、破碎、拌料粉尘无组织排放;3、包装工序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4、厨房油烟收集后通过高效油 (略) 理,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气筒高空排放。三、噪声:项目噪声源采取距离衰减、墙体隔音、减 (略) 理措施。 四、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 (略) (略) 理;危险废物交有资 (略) 理;生活 (略) (略) 理,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保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07-08 |
联系人 | 东莞 (略) 松 (略)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