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丹阳 (略) (港城大道周溪至义洋段及丹阳支线)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补充通知2
补件2
各潜在投标人:
一、连江县丹阳 (略) (港城大道周溪至义洋段及丹阳支线)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作如下说明或修改:
1、文件第2/151页,本项目审批文件修改为:“《连江县发 (略) 关于连江县丹阳至贵安(港城大道贵安至义洋段及丹阳支线)公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连发改基建〔2024〕160号)”。
2、文件第76/125页“5.3监理内容”中“工程只设置……施工监理规范”修改为:“工程只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办应按照《 (略) 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福建 (略) 施工标准化指南》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要求,做好监理抽检工作。”
3、招标人指定投标保证金接收帐户开户行的联行号为#。
4、本项目补件1中“文件第18/125页”修改为:“文件第19/125页”。
二、说明:本件与招标文件、本件发布前的招标文件补充、澄清、修改等有 (略) ,以本件为准。
招标人:连江县 (略)
招标代理:福 (略)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