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于2024年4月2 (略) 营商环境建设中心( (略) (略) )发布的 (略) 盐田制卤用地的养殖使用权公开挂牌出租(一标段)、 (略) 盐田制卤用地的养殖使用权公开挂牌出租(二标段)的招租公告,截止公告期满(5月13日15:00止)未征集到有效意向承租人。 按照国有企业资产出租有关规定,经 (略) 董事会研究通过,并报老边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现决定延长 (略) 盐田制卤用地的养殖使用权公开挂牌出租(一标段)、 (略) 盐田制卤用地的养殖使用权公开挂牌出租(二标段)挂牌公告期至2024年5月20日15:00止,公告中报名和保证金缴纳等事项截止时间顺延至2024年5月20日15:00止,公告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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