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涪规资告〔2024〕23号
根据 (略) 相关规定, (略) 涪陵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并委托重庆涪陵 (略) 发布出让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地块规划编号 | 土地用途 | 土地出让面积 | 总计容建筑面积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价款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备 注 |
1 | *-58 | 涪陵区马鞍街道双溪社区3组、4组 | N11/02地块 | R2B1二类居住用地混合兼容商业用地 | 3996 | ≤9990 | ≤45% | ≥20 | / | 住宅50年; 商业40年 | 1998 | 400 | 1.本宗地土地规划指标详见涪陵规资条件〔2024〕0059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2.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交地,交地后1年内开工,开工后3年内竣工,具体时间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
2 | *-60 | 涪陵区马鞍街道马鞍社区3组 | H4-3/02地块 | R2-二类居住用地 | 5687 | ≤* | ≤35% | ≥30 | / | 50 | 2503 | 501 | 1.本宗地土地规划指标详见涪陵规资条件〔2024〕0064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2.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交地,交地后1年内开工,开工后3年内竣工,具体时间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
3 | *-61 | 涪陵区马鞍街道马鞍社区3组 | H6-1/02地块 | R2-二类居住用地 | 3941 | ≤7882 | ≤35% | ≥30 | / | 50 | 1735 | 347 | 1.本宗地土地规划指标详见涪陵规资条件〔2024〕0062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2.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交地,交地后1年内开工,开工后3年内竣工,具体时间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
4 | *-71 | 涪陵区马鞍街道大石庙社区5组,太*门社区1组 | C6-4/02地块 | R2-二类居住用地 | * | ≤* | ≤35% | ≥30 | / | 50 | 4011 | 803 | 1.本宗地土地规划指标详见涪陵规资条件〔2024〕0054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2.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交地,交地后1年内开工,开工后3年内竣工,具体时间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
备注: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
二、报名期限
2024年8月14日12:00至2024年9月3日12:00止(节假日除外)。
三、申请人资格
(一)同一企 (略) 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二)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联合申请人均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竞买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须知》。
四、购地资金来源要求
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企业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的购地资金来源审查。竞买企业应提交购地资金来源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结论中应明确说明上述事项和内容。
对于经审查购地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出让人将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须知》相关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分别采取取消参与竞买资格、取消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等措施,并结合实际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土地竞买,视违约情节严重程度决定竞买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不予返还。
五、出让资料查阅、下载
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14日12:00至2024年9月3日12:0 (略) 公共 (略) (涪陵区)(网址:http://**),查阅或下载出让资料。
六、报名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现场报名:申请人可于报名期限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持报名资料到重庆涪陵 (略) 提交竞买申请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承诺书》等。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宗地现状情况等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经审查通过的,重庆涪陵 (略) 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交易方式和拍卖时间
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将采取拍卖方式出让,具体方式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须知》。本次出让公告地块具体拍卖时间将另行通知。
八、竞买保证金交纳
(一)申请人在持报名资料到重庆涪陵 (略) 提交报名申请前,须在报名期限内交纳保证金至指定保证金账号。
(二)保证金账户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不接受现金或现金汇款,不得代交。
开户单位:重庆涪陵 (略)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重庆涪陵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涪陵李渡新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重庆分行涪陵支行
银行帐号:*、**、** 。
九、本次土地交易活动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全额缴纳。
十、联系方式
(一)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 (略) 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涪陵 (略) 7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3-*
(二)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承办机构:重庆涪陵 (略) 。
联系地址: (略) 涪陵新区太白大道34号汇智国际大厦1楼,联系人:祝老师,联系电话:023-*。
(略) 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