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审服(环)函发〔2023〕194号
(略) :
你单位委托宁夏 (略) 编制的《宁夏云蔻酒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研究,函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意见
项目建设地 (略) 西夏区镇北堡镇(云山路以北、振兴路以东),坐标为东经 106°0′37.022′′,北纬 38°37′3.562′′。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4513.3m2(约 21.77亩),总建筑面积8846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酒堡、酒窖、游客接待洽谈中心及企业文化展示中心、游客住宿、就餐及葡萄酒体验中心等,其中,酒堡内主要包括葡萄酒生产车间、材料库、成品库等,并配套建设水电等附属设施及污水处理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00t葡萄酒。该项目2023年7月2 (略) 西夏区审批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307-*-20-01-*。本项目总投资为5200万元。本项目环保投资为43万元, 约占总投资的0.8%,主要用于施工及营运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的治理。
2023年11月21日, (略) 审批服务管理 (略) 生态环境局,组织 (略) 、宁夏 (略) 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你单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要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有施工机械设备运行、车辆运输时排放的汽车尾气以及施工过程中地面的挖掘、弃土的堆放、清运以及场地平整等产生的扬尘。严格落实6个100%防治措施,采取洒水抑尘、设置围挡、车辆加盖篷布措施,对已回填后的沟槽及时实施硬化。及时清运剩余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加强施工机械保养,使其稳定正常运行,优化施工方式,尽量减少施工机械运行时间,减少施工机械废气排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发酵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及食堂油烟。发酵废气其主要成分为CO2以及少量的*醇、挥发的有机酸等,经抽风机引至室外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防治中,本项目地埋式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加盖密闭,一体化设备为密闭箱体结构,通过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等措施,在源头上减小污染NH3、H2S对外排放量,本项目厂界恶臭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厂界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2.0mg/m3的标准要求,通过内置烟道经楼顶排放。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在项目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在施工场地内合理布置沉淀池,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抑尘,不外排;施工期设置临时旱厕,施工结束后由第三方清掏处理。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蒸汽消毒冷凝水、纯水制备排水、地面拖布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每日最大废水量为11.94m3/d。本项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一体化 SBR 设备”工艺,处理规模为20m3/d。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要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旱地作物标准,用于葡萄园灌溉,冬季暂存于厂区北侧云蔻葡萄园现有蓄水池内,不外排;污泥定期清掏,清出后及时作为肥料原料外售。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有车辆噪声、机械噪声等。本项目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降低运输车辆行驶速度、加强道路两侧绿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措施,并经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施工活动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现场建筑废弃物要及时清运或回填;建筑垃圾转运车辆要按照规范要求加盖篷布,不得随意倾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得随意乱扔。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烂果粒、葡萄果梗、皮籽渣、酒糟、废酒瓶、废包装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滤膜、废反渗透组件、废酸碱包装袋及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中相关要求,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烂果粒、果梗、皮籽渣日产日清,作为饲料外售;酒糟日产日清,作为肥料原料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清出后及时作为肥料原料外售;废酒瓶、废包装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滤膜、废反渗透组件由厂家定期更换带走,不在厂区储存;废酸碱包装袋分类暂存于5m2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等过程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需注意事项
(一)此函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二)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张涛,*。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