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邱县全域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
| (略) 邱县建设地点位于县域经济开发区、盛水湾园区、新马头镇、邱城镇、梁二庄镇、香城固镇、南辛店乡等7个乡镇及开发区。 | | * |
| 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 杨利 |
| 28817.78 | | 70 |
| 2024-01-01 |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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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域经济开发区、盛水湾园区、新马头镇、邱城镇、梁二庄镇、香城固镇、南辛店乡等7个乡镇及开发区。拟建旅游服务中心4座、游客集散中心1座、特色产品展示中心(A类)1座、特色产品展示中心(B类)3处、停车场、旅游厕所及旅游道路、种植绿植等工程,总占地面积*㎡(1142.29亩),总建筑面积2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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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措施: 为将施工扬尘及废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降低至最低程度,施工单位采用以下措施: (1)各种燃油机械在空闲时应及时关闭,并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减少因机械、车辆空闲状态下和状况不佳时造成的空气污染。 (2)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时,应在施工现场采取洒水抑尘的措施,洒水次数建议每天不少于2次,以减少施工扬尘对以上敏感目标的不利影响。 (3)对敏感目标附近的施工现场,施工开挖产生的弃土弃碴应及时清运,需要在场地临时堆放的土料,必须用遮盖物盖住,避免风吹起尘。 (4)运输车辆在居民区时应减速慢行,严禁超载,严格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运输,并采取有效遮盖,避免尘土洒落增加道路扬尘,并对敏感点附近的施工运输道路采取洒水抑尘的措施,洒水次数建议每天不少于2次。 |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对于施工人员的吃住等生活地点应统一安排。禁止向项目区域外倾倒一切废弃物,包括施工和生活废水、建筑和生活垃圾等。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场地建临时生态厕所,并做好防渗措施。人粪尿定期外运综合利用。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建筑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直接用于抑尘。按照上述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加强施工期管理,在施工现场建造沉淀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各类生产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道路洒水和车辆清洗,沉淀物干燥后与固体废物一起处置。 |
| 环保措施: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有关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的规定,在施工期固体废物的处置过程中,应采取如下管理措施:(1)施工期固体废物由于其成分较简单,数量较大,因此收集和运输的原则是分类收集、集中堆放、及时处置。场地平整产生的土石方须回填,对于建筑垃圾中的稳定成分,如碎砖、瓦砾等,可将其与施工挖出的土石一起堆放或回填;对于如废油漆、涂料等不稳定的成分,可采用容器进行收集并定期清理;对于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采用定点收集方式,设立专门的容器加以收集,并及时清运处置,以防止雨水浸泡垃圾,产生浸滤液进入地下水。(2)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应在建筑材料堆放地及建筑垃圾堆放地周围建立简易的防护围带,以防止垃圾的散落,并及时回收用于工程自身建设。(3)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必须密闭运输,不得沿途抛撒滴漏,不得车轮带泥行驶。 (略) 貌和环境卫生及其它不具备运输条件的车辆,不得从事建筑垃圾的运输。 |
| 有环保措施: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缓解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的影响,施工单位采取以下防治措施:(1)在150m范围内有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的施工段,应尽量避免在晚上10:00~次日7:00的时间内安排噪声大的设备(如推土机、挖掘机和搅拌机等)施工。如必须夜间限时作业,需办理建筑施工噪声申报登记手续。(2)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对于确实因技术条件限制,噪声不能达标的区域,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在当地环保局监督下与受噪声污染居民组织(环境保护目标内的居民组织)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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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