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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管理体系文件转版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食品药品监 (略) 管理体系文件转版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 (略) 食品药品监 (略) 。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略) 食品药品监 (略) 完成体系转版提供技术支持,包括:机构调研
分析体系框架搭建体系文件修订体系文件宣贯,最终需出具总结性技术报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食品药品监 (略) 管理体系文件转版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略) 食品药品监 (略) 管理体系文件转版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设立不足三年的,时限为自设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次谈判的重大违法记录仅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行政主管部门作 (略) 行政区域内禁止或暂停投标处罚,且
还在有效期内的:提供承诺
(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
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本项目
公告发布以后到投标时间截止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
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4日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4.1时间:2023年8月14日一2023年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
日除外),每日上午9:00一11:00时,下午14:00一17:00时北京时间4.2地点:云
南省食品药品监 (略) (略) 科发路616号6楼618室。4.3方式:持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
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至规
定的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或将上述资料在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以扫
描件的方式发至邮箱(ynifdce163.com),同时电话联系采购人免费获取磋商文件。4.4
未按本邀请函规定时间地点及方式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磋
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4日09时30分
递 (略) 食品药品监 (略) (略) 科发路616号6楼632室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食品药品监 (略) (略) 科发路616号6楼632室
七其他
1.竞争性磋商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食品药品监 (略) 管
理体系文件转版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
商参与谈判。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磋商内容: (略) 食品药品监 (略) 完成体系转版提供技术支持,包括:机构
调研分析体系框架搭建体系文件修订体系文件宣贯,最终需出具总结性技术报告。具
体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备注本项目不分标段,供应商应对以上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无
效标处理。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采购人所委托的项目完成为止。
2.3质量标准及要求:符合磋商文件所规定的技术及服务要求执行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
2.4本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金额:11万元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设立不足三年的,时限为自设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次谈判的重大违法记录仅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行政主管部门作 (略) 行政区域内禁止或暂停投标处罚,且
还在有效期内的提供承诺
(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900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http://**)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本项日
公告发布以后到投标时间截止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
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8月14日一2023年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上午9:00一11:00时,下午14:00一17:00时北京时间
4.2地点: (略) 食品药品监 (略) (略) 科发路616号6楼618室。
4.3方式: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规定
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至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或将上述资料在规定
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以扫描件的方式发至邮箱(ynifdc163.com),同时电话联系采购人
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4.4未按本邀请函规定时间地点及方式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
次磋商。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上午9时30分,现场递交: (略) 食品
药品监 (略) (略) 科发路616号6楼632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
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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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食品药品监 (略)
地址: (略) 科发路616号
联系人:张景仪
电话:0871-*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女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