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承德 (略) )承建我县(2023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杨家湾乡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项目。
按照《河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关于“单个工程施工合同额低于*元,且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1年内承建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免除该工程存储工资保证金”之规定,经该公司申请,并经人社局审查,该公司此项目符合免除该工程存储工资保证金条件。现向社会予以公示7日。
如该公司1年内存在拖欠工资行为,请在公示期内向围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
地址:围场 (略) 99号。
联系人:赵孟阳
联系电话:*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