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 江苏张家港扬子江国际化学工 (略) 以东、 (略) 以南 | (略) | 苏州 (略) | 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元;在公司自有土地上,利用厂区闲置的MSP车间改造,不新增建筑面积:拟购置各类生产及辅助设备15台(套),主要有反应釜、离心机、泵等设备及配套的真空系统和智能化系统等设施;使用*、VA-044、氢氧化钠、环氧氯*烷、盐酸、*睛、碳酸钠和水等原辅料,经聚合、交联、成盐等工艺,形成年产30吨生物医药活性成分(碳酸司维拉姆)的产能。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反应、包装等产生工艺废气、仓储废气、实验室废气,新增1根排气筒依托现有2根排气筒,具体如下:生产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其余生产废气一并经“冷凝+一级碱洗+二级水洗+冷凝+二级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处理后经30m高6#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已建“碱洗+氧化+二级碱洗+氧化+水洗+碱喷淋”处理后经25m高1#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经已建“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5m高4#排气筒排放。 2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废水为纯水机排水,水质简单,经厂内污水设施处理后,可达胜科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可达张家港保 (略) 接管标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为反应釜、各类泵、风机等,其声压级在70~8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设备减震、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及4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零排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