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1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 * 年10月28至 * 年11月11日(10个工作日)。
电话/传真: ***
通讯地址:丹东市振兴区爱河大街 * -1 (略) (略) (略) 窗口
邮编: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辽宁丹东 (略) (略) 理约50万吨炉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 辽宁丹东 (略) | 丹东市振安区(区)同兴镇(街道)同兴村同兴路91号 | 辽宁 (略) | * .10.28 |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
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略) 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