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和县桑塔 (略) 宿舍食堂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A-2022-517号
项目名称:新和县桑塔 (略) 宿舍食堂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8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和县桑塔 (略) 宿舍食堂建设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新建575平方米新和县桑塔 (略) 食堂宿舍一座,平房砖混结构模式。其中宿舍15间,食堂一间及配套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45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3)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
(4)近一年的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
(5)供应商具有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两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需有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明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两个月的完税证明;
(6)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7)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略) 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9)此次公开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外地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册,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9日至2022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http://** )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9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http://**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同时在新疆 (略)
2、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 (略) 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 (略) (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下载文件时须上传的附件:(1)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2)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3)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4)近一年的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5)供应商具有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两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需有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明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两个月的完税证明;(6)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7)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略) 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特别强调:(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注:项目报名时需在新疆 (略) 上传以上资料清晰原件扫描件;报名时资料查验不代表最终资质的通过。
特别提示:
1、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新 (略) 6号
联系方式:0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澳 (略)
地 址: (略) 新城区东大街2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文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