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国有 (略) 于2024年2月29日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要求使用位于大峃镇国家税务局大楼东南侧的土地,用于文成县大峃镇共同富裕样板项目-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文体设施共享工程(体育场路羽毛球馆)的建设,其用地意向如下图所示,其具体要求是: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文成县大峃镇伯温路7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577-*
公示日期: 2024年3月1至2024年3月14日
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9日
文成县国有 (略) 于2024年2月29日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要求使用位于大峃镇国家税务局大楼东南侧的土地,用于文成县大峃镇共同富裕样板项目-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文体设施共享工程(体育场路羽毛球馆)的建设,其用地意向如下图所示,其具体要求是: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文成县大峃镇伯温路7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577-*
公示日期: 2024年3月1至2024年3月14日
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