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州 (略) 竹材气化供热生产线项目 | (略) 富阳区永昌镇永昌村鲍家180号 | 杭州 (略) | 杭州 (略) 拟投资*元,租用杭州 (略) 空闲厂房3168平方米,项目新建竹材气化供热生产线,年产*吨蒸汽,并建设2000米供气管道。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吨蒸汽的生产规模。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本项目原料装卸及堆场粉尘采用原料堆场采用顶棚、水泥硬化地面,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的要求,进料粉尘采用密闭的带式输送机输送;燃烧废气和脱硝废气采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SNCR+SCR+湿电除尘器”处理后由20m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湿电除尘废水经沉淀池中和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除尘灰泥收集后外售处理;锅炉排污水和树脂再生废水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一般固废出售给物资单位处理,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限为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06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区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监督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三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区K1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