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1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及20万吨干粉砂浆节能环保技改项目 | 缙云县东方镇2014-1号地块 | 缙云 (略) | 缙云 (略) 成立于**日,企业于2015年9 (略) (略) 编制了《缙云 (略) 年产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及20万吨砂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11月13 (略) 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原缙云县环境保护局)审批,2016年该项目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该项目现处于正常生产中。 (略) 场需求旺盛,企业出于延长自身产业链长度及降低生产成本和提升盈利能力的考量,企业拟投资5365万元,淘汰老旧混凝土搅拌机,购置搅拌站、砂石分离机等设备,实施年产1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及20万吨干粉砂浆节能环保技改项目。本次项目不涉及采矿,项目所需制砂原料均外购合规矿山尾料,以实现干粉砂浆砂石料自产。项目的实施能大量减少能源消耗,是企业为响应碳达峰和碳中和政策所采取的重要行动。 | 我公司委托浙江 (略) 所编制的《缙云 (略) 年产1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及20万吨干粉砂浆节能环保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我公司审查,确认该环评报告表所述内容,符合项目建设要求,同时我公司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在未通过环保验收前不投入正式运营。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施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收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5、我公司郑重承诺《缙云 (略) 年产1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及20万吨干粉砂浆节能环保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内容、数据、附图和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 废气:破碎、制砂、筛分工序废气收集后经覆膜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烘砂工序烘干炉燃烧废气收集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高排放;混凝土搅拌楼(一、二号线)搅拌废气收集后经覆膜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26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混凝土搅拌楼(一、二号线)圆筒料仓废气(水泥等粉料仓)收集后经覆膜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砂浆搅拌楼搅拌废气收集后经覆膜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3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砂浆搅拌楼圆筒料仓废气(水泥等粉料仓)收集后经覆膜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混凝土搅拌楼(三、四号线)搅拌废气收集后经覆膜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26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混凝土搅拌楼(三、四号线)圆筒料仓废气(水泥等粉料仓)收集后经覆膜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压滤分离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水,不外排,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近期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清运至壶镇污水处理厂,经壶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远期项目所在地满足纳管条件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经壶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好溪。 噪声:⑴车间降噪设计:日常生产关闭窗户。⑵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⑶实施减振隔声处理措施,避免对周围敏感目标产生影响。⑷车间生产加强噪声管理。 固废: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固废收集后在厂区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运输、处置,一般固废 (略) 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 至**日(5日)
公示时间:**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缙云县行政服务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 (略) 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八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