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建设地点:成都-阿坝工业集中发展区广东路1号金旺节能环保产业园201-1栋。
主要建设内容:建筑材料检测(建设建筑材料及构件的防火性能检测线1条、隔声性能检测线1条,建筑幕墙、门窗物理性能等检验检测线1条)。
建设规模:670件/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5月31日,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建筑材料及构件保温、隔声、燃烧性能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205-*-04-01-*】FGQB-0251号;2022年3月, (略) (略) (略) 委托成都 (略) 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8月25日, (略) 金堂生态环境局以金环承诺环评审[2022]15号文件对该报告表下达了环评批复。目前本项目主体工程及相关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满足环保“三同时”验收监测条件。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78%。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主体工程、仓储工程、公用工程、办公生活设施、环保工程及其它。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设计内容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不设置食堂,废气处理系统喷淋装置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排放。营运期废水主要为检测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漱用水、如厕用水等;检测废水主要为水密性检测废水,依托金旺节能环保产业园现有预处理池(容积100m3)预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淮口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沱江。
(二)废气
本项目燃烧检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烟尘(以颗粒物计)、VOCs、臭气浓度。
实验过程伴随异味产生,由于项目使用样品少,异味产生量少,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各燃烧检测测试过程均在设备内部进行,处于密闭环境,各设备产生的燃烧废气均可以通过设备废气管道收集(收集效率约100%)。项目耐火炉燃烧废气经自带喷淋装置(TA001)除尘、降温,再经过滤棉除湿,然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3)处理VOCs,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单体燃烧设备燃烧废气经间接冷却,再经1套布袋除尘器(TA002)除尘,然后引至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3)处理VOCs,尾气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小型检测设备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02)除尘,然后引至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3)处理VOCs,尾气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各实验仪器设备均设置在室内,设备主要以小型实验仪器为主,主要在昼间运行,运行噪声小,具有短暂性和间歇性特点,且随着操作的停止而消失,同时各实验室设置有具体隔声效果的门窗,实验仪器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受墙体及门窗隔声降噪后,对外环境基本无影响。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厂房北侧、西北侧设置的3台风机,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四)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为废弃样品及燃烧残渣、除尘渣、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弃样品及燃烧残渣能够回收利用的交物质回收单位处理或客户自行处理(如门窗、幕墙),无法回收利用(如燃烧残渣等) (略) 处理;除尘 (略) 处理。
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 (略) (略) (略) 建筑材料及构件保温、隔声、燃烧性能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水中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石油类的检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表4中三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氨氮、总磷的检测结果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的要求。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有组织废气中臭气浓度的检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中排放标准值的要求,颗粒物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表2中其他二级排放限值的要求,非*烷总烃的检测结果均符合《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3中涉及有机溶剂生产和使用的其它行业排放限值的要求;无组织废气中厂界((1#~4#))臭气浓度的检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值的要求,非*烷总烃的检测结果均符合《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5其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颗粒物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5#~8#)的检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昼间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3类排放限值的要求。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收集和规范处置,去向明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环评批复未设置总量指标。环评建议总量为:废气:颗粒物(有组织):0.025t/a;VOCs(有组织):0.0075t/a;废水:预处理池排口进入淮口工业污水处理厂的量为:COD:0.705t/a;NH3-N:0.0635t/a;总磷:0.0113t/a。通过实际监测计算出颗粒物有组织废气实际排放总量0.0149t/a,VOCs有组织废气实际排放总量0.00418t/a;COD实际排放总量0.02538t/a,NH3-N实际排放总量0.00164t/a,总磷实际排放总量0.*t/a,均小于环评建议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五、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现场检查,厂区内按照厂区物料或者污染物泄露的途径和生产功能所处的位置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等,结合本项目特点,其各自分区如下:
①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采用15cm厚抗渗混凝土+2mmHDPE膜,确保防渗技术要求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10cm/s。
②一般防渗区:检测车间区域。目前区域已采用15cm厚抗渗混凝土,防渗技术要求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
③简单防渗区:办公区、道路。简单防渗区地面已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④其他措施:加强运营过程中巡查工作,降低物料运输过程跑、冒、滴、漏的可能,严格加强厂区环境管理,严禁废渣乱堆乱弃。
六、公众意见调查
本次公 (略) 共发放调查表30份,收回30份,收回率100%,调查结果有效。
根据调查表显示,100%的被调查对象支持该项目的建设;无人提出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环境管理检查
(略) (略) (略) 设立了环境管理机构,配置了环保管理人员,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建立了环保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