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某部医疗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3-JQ66-W3010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万元) | 预算总价(万元) | 总价 (万元) | 备注 |
1 | 1 | 落地式半自动冷冻切片机(切片机)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 台 | 1 | 38 | 38 | 95 | ||
2 | 液基薄层细胞制片机(血细胞涂片染色设备) | 台 | 1 | 14 | 14 | |||||
3 | 组织脱水机(脱水机) | 台 | 1 | 35 | 35 | |||||
4 | -30℃低温保存箱(血库冰箱(柜)) | 台 | 2 | 4 | 8 | |||||
2 | 1 | 鼻内窥镜系统(高清内窥镜摄像系统)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 台 | 1 | 49 | 49 | 85 | ||
2 | 认知言语视听障碍康复设备(鼓膜治疗仪) | 台 | 1 | 12 | 12 | |||||
3 | 睡眠呼吸监测设备 | 台 | 1 | 9 | 9 | |||||
4 | 消化内镜系统(电脑肛肠病检查治疗系统) | 台 | 1 | 10 | 10 | |||||
5 | 血管显像设备(超音波双方向血流计) | 台 | 1 | 5 | 5 | |||||
4 | 1 | 医用培养/恒温箱(二氧化碳培养箱)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 台 | 1 | 10 | 10 | 96 | ||
2 | 医用培养/恒温箱(恒温培养箱) | 台 | 1 | 4 | 4 | |||||
3 | 酶联免疫分析仪(全自动酶免疫) | 台 | 1 | 40 | 40 | |||||
4 | 血液融化设备(溶浆机(解冻仪)) | 台 | 1 | 12 | 12 | |||||
5 | 血气分析仪 | 台 | 1 | 15 | 15 | |||||
6 | 医用显微镜(荧光显微镜) | 台 | 1 | 15 | 15 | |||||
7 | 1 | 根管治疗设备(根测仪)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 台 | 5 | 1.1 | 5.5 | 73.5 | ||
2 | 模型修整机(口内扫描仪) | 台 | 1 | 38 | 38 | |||||
3 | 根管治疗设备(马达) | 台 | 5 | 2.1 | 10.5 | |||||
4 | 根管治疗设备(牙胶充填仪) | 台 | 5 | 3.2 | 16 | |||||
5 | 牙科综合治疗台(牙科手术器械台) | 台 | 1 | 1.5 | 1.5 | |||||
6 | 无影灯(移动无影灯) | 台 | 1 | 2 | 2 | |||||
11 | 1 | 多道生理记录仪(心脏电生理标测设备)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 台 | 1 | 48 | 48 | 72 | ||
2 | 数字式心电图机(心电图机) | 台 | 1 | 4 | 4 | |||||
3 | 动态心电图记录盒 | 台 | 4 | 3 | 12 | |||||
4 | 床旁心电图记录仪(心电图机) | 台 | 2 | 4 | 8 | |||||
13 | 1 |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肌骨超声诊断仪)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 台 | 1 | 48 | 48 | 98.5 | ||
2 | 冲击波治疗设备(聚焦式冲击波治疗仪) | 台 | 1 | 49 | 49 | |||||
3 | 视功能检查设备(哺光仪) | 台 | 1 | 1.5 | 1.5 | |||||
14 | 1 | 注射泵(电子注射器)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 台 | 1 | 8 | 8 | 75.8 | ||
2 | 热疗机(高频热电场皮肤治疗仪) | 台 | 1 | 45 | 45 | |||||
3 | 肠营养泵 | 台 | 3 | 0.6 | 1.8 | |||||
4 | 心肺复苏机 | 台 | 2 | 10 | 20 | |||||
5 | 注射泵(无针注射推进器) | 台 | 1 | 1 | 1 |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交货地点: 湖北襄阳。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人(报价方)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报价方)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提供入库截图)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1、若报价货物非报价方生产产品,报价方应提供报价货物生产企业(可是厂家直接授权或已授权的区域总代理,代理链从源头到报价方须清晰明了)或进口产品全国(大区)总代理授予的代理授权书;且授权方须承诺承担报价方在本项目中的连带责任。
2、报价方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报价方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并提供所投产品注册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3年 12月 25日至 12月 29日,每日上午 8:00至 11 : 30 ,下午 14 :30至 17 : 30 。
(二)申领地点: 通过互联网邮箱申领,邮件报名通过资料审核后发放采购文件 。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8.严格按要求填写《申领招标文件登记表》(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 *@*q.com。邮寄地址采购机构回复至报名时对应邮箱。
(五)谈判文件售价:免费申领。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第一包: 2024 年 1 月 16日 08 时 00 分。
第二包: 2024 年 1 月 16日 08 时 00 分。
第四包: 2024 年 1 月 11日 08 时 00 分。
第七包: 2024 年 1 月 11日 08 时 00 分。
第十一包: 2024 年 1 月 12日 08 时 00 分。
第十三包: 2024 年 1 月 15日 08 时 00 分。
第十四包: 2024 年 1 月 15日 08 时 00 分。
- 报价截止时间
(三)报价地点:湖北襄阳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
第一包: 2024 年 1 月 16日 09 时 00 分。
第二包: 2024 年 1 月 16日 09 时 00 分。
第四包: 2024 年 1 月 11日 09 时 00 分。
第七包: 2024 年 1 月 11日 09 时 00 分。
第十一包: 2024 年 1 月 12日 09 时 00 分。
第十三包: 2024 年 1 月 15日 09 时 00 分。
第十四包: 2024 年 1 月 15日 09 时 00 分。
(二)谈判地点: 湖北襄阳。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上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助理
办公电话: 0710-* 、0710-*
移动电话:*、*
地 址: (略)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王干事
办公电话:0710-*
移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