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自然资规公告〔2024〕84号
关于临时使用土地的批前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临时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经意向用地者申请,经研究,我局拟对下列宗地按临时用地方式批准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临时用地批准情况一览表
宗地 | 申请人 | 土地坐落 | 建设项目 | 用途 | 面积 (平方米) |
临2024-22 | (略) (略) | 店埠镇塘林回族 (略) | G3京 (略) 蚌 (略) 口枢纽段改扩建项目JTBL-06标段 | 拌合站 | * |
二、公示期: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
三、意见反馈形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对本公示所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 (略) 反应。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批准情况上报至自然资源部(厅)临时用地管理系统,实时监管。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肥东县自然资 (略)
联系地址:肥东 (略) (略) (略) 综合楼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阚卫华、兰阳 0551-*、*
肥东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