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濉溪镇移民村护岸建设工程(大源村、圳头村、长吉村、器村村)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业主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恒昇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采取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濉溪镇移民村护岸建设工程(大源村、圳头村、长吉村、器村村);
2.2.建设地点:建宁县濉溪镇;
2.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4.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元,招标控制价为预算审核后下浮7%(不含暂列金)(最终以结算审核后的价格为准)。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濉溪镇移民村护岸建设工程(大源村、圳头村、长吉村、器村村);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建宁县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资质的建筑企业,企业资质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投标。(注:曾被建宁县水利局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列入邀请范围。)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6.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3.7.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8.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废标处理。 (略) 址:中国执行 (略) (http://**)。
3.9.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被列入省、市、县备案的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3日至 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2时 00 分,下午 15时 00 至 18 时 00分(含法定公休日、含法定节假日),到(建宁县电子商务产业园8楼803室;电话*,王女士;)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等资料费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方式: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转账)或②保函的形式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建宁县建筑业企业投标保证金按建宁县人民政府文件建政办(2017)164号文件执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仟元整(¥240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12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 (略) (建宁县濉溪镇 (略) 5号);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出示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宁县 (略) ( 网 址http://**)、业主公示栏上发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以上媒介发布通知,务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曾先生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恒昇 (略)
地址:建宁县电子商务产业园8楼803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监督单位:建宁县水利局
联系方式:0598-*
(略) 名称: (略)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 (略) 5号
联系电话:0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