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第二采油厂陇47-1CH—庆州集团集气管线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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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第二采油厂陇47-1CH—庆州集团集气管线环境影响报告书 | 庆城县玄马镇、三十里铺镇 | (略) 第二采油厂 | 河南油田 (略) | 项目拟将陇47-1CH井场天然气引入西川工业园。工程内容包括陇47-1CH井场地面工程和陇47-1CH井场至西川工业园天然气管线,其中陇47-1CH井场地面工程含井口装置、分离器、采出液缓冲罐、加热炉、分液罐等,设计产能*Nm3/d,主要为天然气开采、初步脱水等;陇47-1CH井场至西川工业园天然气管线全长23.098km,管径DN200,管道设计压力6.3MPa,管线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管线长度22.071km(长输管线,已完工),二期管线长1.027km(涉及老庆化场地污染修复地块),待污染场地修复工程完成并验收后实施。项目总投资2372.*元,其中环保资*元,占总投资的8.64%。 | 1.废气:主要为施工期扬尘,运营期的非正常工况废气、加热炉燃气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施工期扬尘通过采用低能耗、高效率施工机械,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及维护,及时对施工作业面进行洒水抑尘,合理规划施工进度,及时开挖回填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门站内阀门散逸的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标准》附录A表1限值。运营期,非正常工况废气经火炬燃烧后排放;加热炉以天然气为原料,废气经8m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新建燃气锅炉标准要求(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200mg/m3);无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的排放符合《*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排放量标准限值。陇47-1CH井场设置50m的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主要为管道试压废水和生活污水。设备、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后经沉淀和隔油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试压废水经收集后,拉运至庆-2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油气开发补能;施工人员生活主要依托管线附近居民点,洗漱废水用于场地泼洒抑尘。 3.噪声:主要为推土机、挖掘机等产生的噪声,运营期为分离器等高噪声设备。施工期通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及自带隔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时段,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运营期场站有限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罩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要求。 4.固废:主要为施工期生活垃圾,运营期储罐油泥。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场站储罐油泥依托庄59-20危废暂存点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生态: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施工过程中,表层土壤分开堆放,分层回填,并做好临时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临时占地的恢复和土地复垦。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止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在管道上部土壤中可种植浅根系植被;管道维修二次开外回填时,按原有土壤层次进行回填;加强对绿化工程的管理与抚育,禁止在管线沿线附近取土,以避免造成管线破坏、导致污染事件;加强各种水工保护工程的维护、保养与管理,保证水工保护工程的防护功能,加强对管线沿线生态环境的监测与评估,加强管线的巡检。 6.环境风险:风险物质主要为天然气,成分包括*烷。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为全线采用三层PE加强级防腐及阴极保护;全线采用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在线监控。对管线穿跨越河流段管线加厚管壁,穿越段设置套管并加大管道埋深,管道穿过河流、冲沟位置采用挡土墙进行保护。项目建设完成后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