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双峰县湘东 (略) 年产*台农业机械机生产线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 邮 编:*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双峰县湘东 (略) 年产*台农业机械机生产线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
建设单位 | 双峰县湘东 (略) |
建设地点 | 双峰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以东、 (略) 以南 |
环评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2018年8月,双峰县湘东 (略) 委托株洲 (略) 编制了《双峰县湘东 (略) 年产*台农业机械机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9月20日取得了原双峰县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意见(双环评〔2018〕07号)。 项目自获得批文后,即着手厂房建设,中途因疫情等各方面客观原因,公司建设过程断断续续,直至2023年5月完成建设并进行调试,因公司在调试过程中发现,用电加热进行喷塑后固化在经济上及效果上不甚理想,因此公司对电加热工序进行变更,改为天然气加热。 变更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均未发生变动,生产工艺及环保措施有所变化。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①下料切割粉尘经自然沉降,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②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无组织排放;③打磨粉尘经自然沉降,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喷塑粉尘经滤芯除尘器+17m排气筒外排(DA001);④烘干固化有机废气(非*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17m排气筒外排(DA002);⑤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过17m排气筒外排(DA002)。 废水: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厂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管排入双峰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然后汇入双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外排至侧水。 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消声减振、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 固废:①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②一般固体废物(边角料、沉降金属颗粒、废滤筒)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废塑粉回用于生产,其余收集后外售;③危险废物(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桶)、烘干廊道上附着的焦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略) 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
2024-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