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贯彻落实〈 (略) 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和《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73号)的要求,现将划拨用地申请公示如下:
一、用地申请单位:开阳县 (略)
二、项目名称:开阳县堰塘村至 (略) 工程
三、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用地位于开阳县宅吉乡堰塘村,拟用地面积19.9752公顷。
四、本公告公示期为10日,自公告之日起算。如相关单位和个人有异议,请与开阳县 (略) 联系(联系电话:0851-(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办理该地块的划拨用地手续。
特此公示
开阳县 (略)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