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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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15,#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 招标公告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现更正为“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删除“26、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发改振兴〔2021〕1852号),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项目,“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投入该项目各级财政资金10%的比例向当地群众发放劳务报酬”。27、按照以工代赈工作要求,工程项目(含安排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的项目),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要求等前提下,要“应用尽用、能用尽用”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增收”内容。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10“投标报价有效范围(适用于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投标报价有效范围为报价均值的93%至107%(含93%和107%)。”现更正为“报价有效范围:93%至107%”仅用于按计算规则确定评标基准价时使用,不作为判定投标报价无效的依据。 4.删除“施工合同中的附件4:建设工程投标诚信承诺书。”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