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 (略) 年产50万发防暴系列产品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 (略) 年产50万发防暴系列产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50万发防暴系列产品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建设地点 | (略) 荷塘区明照街道湖南 (略) 厂区内 |
环评机构 | 湖南明启 (略) |
项目概况 | (略) 荷塘区明照街道湖南 (略) 厂区内,建设年产50万发防暴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计划2023年8月建成投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建设项目废水污染源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已有化粪池处理用于周边林木绿化浇灌,不外排,对纳污水体水环境影响较小。废气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投料粉尘,试验刺激性气味(即恶臭)等。投料设备自带布袋收尘器,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20)表1胶黏剂制造TRVOC标准限值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试验刺激性异味等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满足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由于项目在车间内生产,周边有山体绿化隔离,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且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及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化学品包装容器、废劳保用品,不合格品和员工生活垃圾,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安全处置。主要噪声设备有烘干机、粉碎机、造粒机、混合机、旋铆机、压药机等,噪声源强65dB(A)~88dB(A),通过采取综合降噪措施,噪声排放符合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危废放置暂存危废暂存间,并设置在托盘上,厂房内全部硬化,危废暂存间、按照相关要求防渗措施,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已被阻断,本项目对土壤、地下水影响较小。。本建设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源主要是环保设施故障以及火灾等,由于环境风险物质存在量较小,在从严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其环境风险可控。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