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债权申报通知
(略) (略) 债权人:
(略) (略) 于2024年11月13日作出(2024)豫13破申97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申请人河南方城凤裕 (略) 对被 (略) (略) 提起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12月2日作出(2024)豫13破申9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指定方 (略) 审理。方 (略) 于2024年12月18日(2024)豫1322破6号决定书,指定南阳裕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略) (略) 管理人。
河南省方 (略) 于2024年12月20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发布《公告》,未收到方 (略) 通知债权人在自公告之日起33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本案定于2025年01月24日上午9时30分 (略) (略) 306室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就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的相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债权人应当严格按照《 (略) (略) 债权申报指引》申报债权。
2、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将丧失《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所有程序性权利,包括参加债权人会议权利、表决权、异议权、接受分配财产权利等。
3、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分配的财产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4、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并提供相应证据。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十五日 (略) 提起债权确认诉讼。当事人之间在破产申请受理前订立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应当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债务关系。
5、债务人、债权人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十五日内 (略) 提起债权确认诉讼的,视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
6、债权人虚假申报债权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损害债务人、其他债权人利益的,管理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债权申报通知》只是针对债权人申报债权时注意事项及风险告知的特别提示。本通知不视为出具给债权人的法律意见。
(略)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1、债权申报须知;
2、债权申报表;
3、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4、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公函)。
附件1:
债权申报须知
一、债权人 (略) (略) 享有权利的单位和个人。
二、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填写和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债权申报表;
2、提供能够证明所申报债权的各项证据材料复印件并携带原件现场核对(包括合同、转款及其他履约凭证、发票或收据等);
3、申报债权时还应提交的手续:
①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③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
注: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当事人 (略) 、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三、申报地址: (略) 方城县城 (略) 89 (略) 内。
四、申报时间:2025年01月24日前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五、申报联系电话:0377--# # 周主任
附件2:
债权申报表
申报债权人基本情况 | 申报债权人名称 | |||
委托代理人(如有) | ||||
代理权限(如有) | □一般授权 □特别授权(含表决权、异议权等)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送达地址 | ||||
申报债权性质 | □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 □税款债权 □建设工程优先债权 □普通债权 | |||
申报债权数额 | 本金 | ¥ | 大写 | |
利息 | ¥ | 大写 | ||
其他 | ¥ | 大写 | ||
申报总额 | ¥ | 大写 | ||
财产担保情况 | 有无特定财产担保 | □有 □无 | 担保金额 | ¥ |
财产担保方式 | □抵押 □质押 □留置 | |||
担保财产名称及权利登记情况 | ||||
是否有连带债务人 | □无 □有 连带债务人: | |||
是否属连带债权人 | □无 □有 连带债权人: | |||
债权涉诉/仲裁情况 | 有无未决诉讼/仲裁 | □无 □有 诉讼案号: | ||
有无生效裁判文书 | □无 □有 诉讼案号: | |||
是否采取促使措施 | □否 □是 保全案号: | |||
是否已申请执行 | □无 □有 执行案号: | |||
已执行/清偿金额 | ||||
债权形成过程 | (请简述债权形成原因、时间、经过等相关事项。如申报利息,请说明利息计算方法及详细计算过程。) | |||
注意事项 |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一笔一表,如涉及多笔债权的,应当分别填写本表格进行申报。 2.本债权申报表不构成管理人对于本人所申报债权真实性、有效性以及合法性的确认,也不视为对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的重新确认。 3.本申报人已全面、完整地知悉本次债权申报的有关要求并保证向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及情况其实、准确、完整,否则,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4.申报人已经充分、足额申报债权,并充分、全面申报了关于债权金额、所附条件、担保况等相关内容,除此之外,申报人对债务人不存在其他债权。 |
申报人: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债权人名称: | |||||
序号 | 申报债权材料目录 | 份数 | 页数 | 是否核对原件 | |
一 | □债权申报表□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 | ||||
二 | □单位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
□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 |||||
□个人 | □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 ||||
□代理人身份证明□其他 | |||||
三、以下为证据材料目录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提交人声明:本次提交的所有申报债权文件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不存在变造、伪造等情形,否则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签收人声明:本次申报债权文件的签收并不代表签收人对其申报债权以及提交文件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的确认。 |
提交人: 提交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债权人名称 | |
管理人对债权人的告知事项 | 1.为便于债权人及时收到管理人各项文书,保证破产程序顺利进行,债权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2.确认的银行信息、地址及联系方式适用于各个破产程序,包括:破产清算、和解、重整,以及同期与破产事务相关的其他事项; 3.破产期间如果上述内容有变更,应当及时告知管理人变更后的内容; 4.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使破产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送达的,自文书、材料等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债权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
债权人银行信息(供财产分配时用,请准确填写) | 开户银行: 账户名: 账号: |
债权人或代理人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 | 送达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债权人对地址及联系方式的确认 | 我已阅读了管理人对申报人填写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的告知事项,并保证上述内容是准确有效的。如变更上述信息将及时书面通知管理人。本人愿意承担因信息错误或信息变更通知不及时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 申报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身份证号为: ,在我单位任(职务) ,系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附件6: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执业证号:
联系电话:
委 (略) (略) 破产清算一案(以下简称“本案”),特委托上述受托人作为代理人,参加本案的破产清算程序。受托人的代理权限为【特
别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1、代为申报债权、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并处理与债权申报的相关事宜;
2、签署、递交、接收和转送与本案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
3、参加本案的债权人会议,并代表委托人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4、确认管理人审定的债权及管理人编制的所有债权表,审核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变更或放弃所申报的债权;
5、代领债权款项;
6、处理与本案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除委托人书面撤销授权外,代理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案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止。
委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受托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