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1 文章来源:临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临高县泰橡年产2万吨希维尔弹力丝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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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临高县临 (略) 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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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泰橡年产2万吨希维尔弹力丝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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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临高县波莲镇波莲循环经济产业试验基地 | |
海南 (略) | |
建设内容包括1座乳胶丝生产厂房,厂房内设12条乳胶丝生产线,1座原料产品仓库,1座办公楼、1座污水处理站和其他附属工程(大门、围墙、栏杆等),同时配套电气、弱电、给排水、消防、通风工程等。项目年产*吨希维尔弹力丝。 | |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与规划,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保证治理资金落实到位,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则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环境影响可行。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厂房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 ②高岭土投料采用专业密封投料器; ③乳胶液储存罐及配料过程乳胶液进料均采用真空进料,抽真空废气经酸喷淋吸收后25m排气筒(DA001)排放; ④醋酸固化、水洗工段整体密闭,槽体出料口设置集气罩,整体采用负压收集;醋酸储罐废气管道收集,酸固化酸雾及醋酸储罐呼吸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碱喷淋处理后从15m排气筒(DA002)排放; ⑤涂粉、拼带工段设置单独密闭隔间,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颗粒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7m排气筒排放(DA004); ⑥硫化废气收集后经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从25m排气筒(DA005)排放; ⑦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⑧天然气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设备,废气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⑨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生物喷淋塔中净化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外排(DA006)。 2、废水防治措施 ①员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②设备冲洗水废水收集进入冲洗废水池,经初步沉淀后泵入碱性混凝沉淀池调节pH、混凝沉淀 ③项目东北侧设置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主体采用物化+微电解+生化工艺,厂区内生活废水和设备冲洗水废水经预处理后,和其他生产废水一起进入综合调节池,综合废水接水解酸化+外循环EGSB厌氧后与生活污水统一进微氧生化+A/O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对污水进行处理,最后废水经曝气生物滤池后至清水池,确保污水处理站出水达标后,沿厂外自建污水管线外排到项目西北侧文科河。 3、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布置各建筑物和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减振基础设施。加大厂区绿化种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处理。 ②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 ③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间面积为15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设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要求做好分区防渗。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中分区防渗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将项目区域划分为污染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将危废暂存间、事故池和废水收集池设为重点防渗区输送管道要定期检查,尤其是管道连接处应做好封闭性措施,日常管理中加强管道巡视,发现部件损坏时及时更换,避免事故发生。如果出现污水站污水渗漏,以及管道破裂等事故,及时采取相应的事故处理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 |
(1)产业政符合性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 (2)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符合《临高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临高县波莲循环经济产业试验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3)与行业法规、规范性文件符合性 本项目符合《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海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要求 | |
本项目位于临高县波莲循环经济产业试验基地内,在规划中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为乳胶丝生产项目,符合用地要求。 项目交通便利,距离原料产地较近,可有效降低运输成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水处理达标后外排文科河,产噪设备安装减振垫、消声器等后可满足厂界达标,固体废物100%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居民区。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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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废水中污染物主要为COD、*,经计算,本项目废水污染物产生量为COD 5.07t/a、* 0.51t/a。故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 5.07t/a、* 0.51t/a 2、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废气中的污染物有VOCs、NOx,经计算,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产生量为VOCs 2.65 t/a、NOx 5.8t/a。故本改扩建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 2.65t/a、NOx 5.8t/a。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由临高县生态环境局核定并分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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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项目区域及周边敏感点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由《2023年海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可知,区域环境中SO2、NO2、PM10、PM2.5、O3和CO六项常规污染物监测结果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的二级标准,当地的空气质量情况较好。(2)受纳水域西侧文科河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项目西侧文科河底泥的锌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表水水质与底泥的锌监测结果水平差异较大,地表水水质中的Zn未检出,但底泥中的锌含量虽然未超标,但占标率相对较高,这主要是由于流域范围内长期农田化肥农药的过度使用等,使Zn累积于底泥中,致使底泥中的重金属含量比水相中的高。 | |
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加强应急演练,加强风险源管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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