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略) 年处理*吨废锂电池极片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相关要求,对全 (略) 年处理*吨废锂电池极片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 (略) 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2023年11月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并于2023年11月20日取得该项目的环评批复(赣市行审证(1)字[2023]号196号),随后项目开始开工建设,于2024年1月完成产能技改的建设开始调试并进行试生产。于2024年8月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该项目从立项到申请验收,环境保护手续齐全。2024年6月,全 (略)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启动对本项目验收。
建设单位对项目的运营流程、环保设施的配置、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 (略) 提交了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认为企业现生产和环保设施运行状况正常,具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经现场检查建设项目按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环保设施,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验收结论:
1、 该项目基本上按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决定要求建成了污染防治措施,环境保护设施投入了正常运行。
2、根据现场检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污染物排放达到了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3、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4、该项目基本上了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决定要求,可以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建设,广泛收集公众意见,以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集中公众的智慧,获得解决有关问题的方法、建议。现请您就后面的问题,自由发表意见。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14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单位:全 (略)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